单位协定存款

2010-06-28 16:43

一、产品概述

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存款人与我行签订《重庆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》,约定在协议期限内,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最低留存额不低于1万元(含)的一种存款,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利率计付利息的人民币存款。

二、特点及优势

兼具流动性和收益性。

三、适用对象

企事业单位、军队、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实体。

四、期限及利率

(一)期限:《合同》的有效期限为一年。到期未终止或修改合同,即视为自动延期,延长期限等于上一合同期限。

(二)利率: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;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。

五、申办手续

(一)凡符合开户条件的企业、事业、机关、团体或其他组织,均可申请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。

(二)我行审核同意后与存款单位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,对存款期限、利率、最低留存额、结息方法等进行约定。

(三)协定存款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。